退婚流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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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进程的强大推动力、将地理和地质探索、开采相结合等等。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曾经百姓们想要远行,都要花费一笔不菲的价格前往驿站,现如今,自行车已经近乎普及,这便是历史的前进。

更让人意外的是,这般新潮的思想一经问世,不仅受到了百姓们的追捧,而且逐渐分离成了诸多流派。春秋“百家争鸣”的盛景,在大唐得以延续。

只不过“百家争鸣”多为思想层面,而新的争鸣则更多倾向于实践和应用。比如化学试剂的不同搭配会产生怎样的反应,几种能量的相互转化的用途等等。

在这种思想的推动下,大唐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诸多学派为了证明自己的理论才是大道,不遗余力地在知识地海洋中越游越深,竟是将工业化进程提前了一千多年

而这些变化产生的基础,便是唐安所提倡的“四学”。

面对一个推动社会进步的巨人,冷落情只有仰望的份儿。他的骄傲,他的自信,在唐安面前已经变得不值一文。

“也许这就是他的魅力所在。”

冷落情叹息,微笑道:“从前冷某只以为蓝夫子你的学识令人敬佩,现在才发现,你的眼光比才学更高。”

蓝海棠脸上涌起一抹笑意,道:“感情的选择之在于心,和眼光无关。”

冷落情想了想,可感情经历一片空白的他怎么也堪不透话中深意,虚心求教道:“这话怎么讲”

蓝海棠俏皮一笑,道:“当合适的人出现,你自会理解。”

二楼知雅居内,尽是一片觥筹交错声。

一大群人围聚而坐,纵然换上普通的冬袄长袍,也难掩一身铁血气势。

大唐铁帅代天涯、禁卫统领钟弄剑、西陲将领陈不平、西羽卫统领季晨、羽林卫副都统李大壮、马尚率、代家新任家主、东征军师钟弄弦

若是让人看到这么多大人物齐聚一堂,必定会大跌眼镜。

代天涯当仁不让地坐在主位之上,将杯中水酒一饮而尽,笑道:“代某与诸位兄弟,怕是有两年时间没见了吧”

钟弄剑道:“代大哥平日军事繁忙,我等又各司其职,纵是心中万分想念,却也分身乏术。”

季晨笑道:“说起来,今日咱们兄弟能够齐聚一堂,还是多亏了我大哥呢。”

在军旅之中,身份的高低往往决定了说话的分量。季晨虽贵为西羽卫统领,可身份地位和代天涯不可同日而语。但是有了汴京保卫战、盘河之役两场生死大战,众人都是过命的交情,说起话来也没了上下尊卑之分。

更重要的是,季晨等人乃是唐安的心腹。而唐安虽然如今无官无职,却没有任何人胆敢小瞧于他。

因为他已经成为传奇。

听到唐安的名字,马尚率立刻来了精神,问道:“唐大人什么时候来”

季晨笑道:“他啊听说如今可是被几位嫂子管得严严实实的。几位嫂嫂都有事可做,唯有他大闲人一个,这相妻教子的重任便落到他的肩上了。要想抽身来找咱们喝杯酒,怕是还要等些时候。”

“他来与不来,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定下的两年之期,给咱们创造了见面的机会。我想,他是不想让咱们淡了过命的情谊。”

钟弄弦的脸仍旧如女人般细腻,岁月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任何痕迹。他轻轻摇晃着酒杯,微笑道:“所以这一杯,不如就为了咱们拿命换来的情谊,如何”

“哈哈,好,为了情谊,干”

众人都是性情豪爽之人,在爽朗的笑声中,一大杯酒又下了肚。

抿了抿沾着酒渍的胡渣,李大壮瓮声瓮气道:“陈大哥,咱们兄弟好久没见了,当了这鸟儿官,我老李也没机会在上阵杀敌,真是好不痛快。如今那帮西域胡子可还安分若是有需要,只管招呼一声虽然好多年没活动筋骨了,但杀起胡子来,我照样是把好手”

“胡子如今安分的很。陛下所建立自由贸易区风生水起,他们尝到了甜头,谁还想过刀头舔血的生活”

陈不平纵使平日不苟言笑,闻言却也不禁流露出一丝会心的笑意,道:而且如今贸易区的大头人,便是当初协助过咱们的那个胡人阿里。到现在说起唐兄弟,他都带着发自内心的尊敬。有他在,何愁贸易区不兴旺发达而有了这道缓冲带,就算胡人想要打到大唐来,得到好处的东疆人也断然不会答应。从今往后,怕是咱们再也没仗可打咯。”

马尚率听着窗外的风雪声,黑脸上涌起感慨的神色,道:“唉,你们说人为什么这么矛盾呢当年天天打仗,俺无时无刻不期盼太平。如今天下安稳,俺却又想念起曾经和兄弟们征战沙场的日子。外面的这场大雪,多么像当初的狄马城。想想咱们兄弟把满地白雪变成红色的情景,俺真是怀念啊”

有些时候,人怀念的不是那份九死一生的经历,而是与袍泽患难与共的情。

代天涯叹道:“说起来,咱们兄弟算是幸运的了。至少咱们还能见到天下大同,能坐在这温暖的屋子里吃酒。而那些为了埋骨黄沙的兄弟,却不知如今魂归何方。”

听他提及这个话题,方才的热闹顿时不见了,每个人心头都多了一份沉重,还有一份挥之不去的哀伤那是只有经历过战争的人才会懂的痛。

兴许是想到了那刻骨铭心的一战,代天涯飞快地抹了一把眼角,旋即端起酒杯,道:“咱们能享受到今天的美好,多亏了那些为大唐抛头颅、洒热血的人。这一杯,就让咱们敬那些死去的兄弟们”

所有人脸色肃穆,徐徐起身来到窗边,看着外面漫天风雪,将杯中酒徐徐撒入风中r1058

第七百一十一章一个小贼惹的祸

雪越下越大,酒越喝越暖。

就在阁内气氛达到巅峰时,忽见大堂中灯火暗了下来。

白色的半圆舞台上,四道光束投往其中,在朵朵金兰的映衬下美轮美奂。

恰在此时,悠扬的乐声响起。

无需多说什么,所有宾客都停止了喧嚣,静静的将目光投向那片让人心驰神往的舞台。

他们知道,四朵金花要登台献艺了。

春蝶、夏雨、秋叶、冬雪,四种颜色,四种风情。当她们翩跹着来到舞台上时,便已让所有观众如痴如醉,掌声如潮。

昔日在柳倾歌阴影之下的绝色舞姬,如今已然成了一代大家。卜一出场,便赢得了满堂彩。

二楼,飞雪悦兰台后方的醉仙阁内。

穿着一身白色素服的柳倾歌和裹着青色长麾的苏媚儿凭栏而坐,遥望远处飞雪悦兰台上四个妩媚动人的影子。

柳倾歌偷偷注意着苏媚儿神色的变化,试探着问道:“小七姑娘,这一幕你有没有觉得很熟悉”

苏媚儿看的有些痴迷,闻言怔了怔,指着自己鼻子问道:“柳姐姐是在问奴么”

“是啊。”

柳倾歌展颜一笑,指向白舞台道:“你有没有觉得这样的环境,这样的舞姿,看上去似曾相识”

苏媚儿再度看了那舞台一眼,茫然地遥遥头,道:“奴不记得了。”

柳倾歌只是微笑。

有些时候,女人的敏锐超乎想象。失去记忆的女人,眼神中怎会流露出一丝缅怀呢

不过这样也好,自欺欺人未尝不是一种解开心结的办法。

看了那四个舞姿卓绝的女人一眼,柳倾歌叹道:“有些东西,忘记比记住更难。”

苏媚儿不知是不是心虚,惊疑地看了柳倾歌一眼,旋即又将眼眸中那丝怀疑掩盖过去,微笑道:“是啊,事事都记得清清楚楚,人生又有什么意思呢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才更容易得到快乐。”

柳倾歌仿佛明白了什么,问道:“你快乐吗”

苏媚儿浅笑颔首:“我很快乐。”

隔壁的厢房中。

凤之岚站在凭栏旁,就如一个雍容华贵的女王。兰花指捏着精致的瓷杯,优雅地将“碧水清流”送入喉中。

她就像一段不老的传奇,任何与她相熟的人,都无法从她的脸上捕捉到一丝皱纹。仿佛这九年时间匆匆溜走,却忘记了世上有她这么一号人,把青春永远留给了她。

在她旁边,凤之瑶慵懒地倚着柔软的座椅,纤细的手腕撑着脑袋,看上去昏昏欲睡。

可哪怕闭着眼睛,她却也能注意到凤之岚的一举一动,懒洋洋地道:“姐姐,众里寻他的滋味可好”

凤之岚俏脸微红,自然听出了她的弦外之音,有些心虚道:“是不是生完孩子的女人,话都会变得特别多”

凤之瑶嘴角荡起一丝笑意,道:“总比有些人想生孩子想的发了疯,却找不到肯与她一起生孩子的人好。”

“你”凤之岚杏目圆瞪,显然被她戳中了心事。可生怕自己的表现落了对方口实,干脆轻哼一声缄口不言。

似是怕她动怒,凤之瑶站起身子,笑道:“姐姐,记得当初是你教给我,幸福是要靠自己争取的。尽管你不愿意承认,可好时光已经与你渐行渐远了。难道你打算永远和那个呆子打哑谜,继续蹉跎下去”

凤之瑶不说这话还好,一听到“那个人”,凤之岚便气不打一处来。

是自己不争取么是自己想这么孤独终老下去么

当然不是

哪怕再坚强,她也是一个女人,哪个女人不希望找到一个可以依靠的宽阔肩膀

她以为自己找到了那个人,可起先担心自己的身份,怕倾歌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哪知道凤之瑶不知道和倾歌说了些什么,连这个傻丫头都亲自来劝自己。

倾歌的麻烦解决了,相当于扫清了最后一层障碍。好不容易撇开矜持的她,有一次借着“醉酒”,半捱半蹭地委身到他怀里。本以为夜半无人良人相送,又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总会发生点什么才对,哪知道这家伙竟是只给自己除去衣袜,然后便不见了人影

还有一次,被他“误打误撞”地闯进了自己的闺房,“恰逢”自己正在沐浴。这小混蛋把自己从上到下看了个精光,竟然说自己犯了“眼盲”的毛病什么也没看见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凤之岚便在这样荒唐的猫捉老鼠的游戏中屡战屡败,屡败屡战。

凤之瑶看着她的脸色阴晴不定,劝道:“姐姐,女人不能太心慈手软。不对自己狠一点,怎么能得到想要的东西呢”

她身为人母,又经爱情滋润,心态早已和曾经大不相同。换做以前,断然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凤之岚愣了愣,问道:“怎么狠”

见姐姐终于开窍,凤之瑶额头上的梅花烙印都似越发红艳起来,附耳道:“”

凤之岚听完,脸红的像熟透的苹果,面露惊疑道:“这能成么”

“怎么不成我便是这样那个他的据说采夕当初也是这样”凤之瑶俏脸微红,可为了姐姐的终身大事,仍旧鼓起勇气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有志者事竟成,只要有恒心,你一定能成功。姐姐,我相信你”

凤之岚面露难色,良久,才像是下定决心般地轻咬下唇,眼神中泛出狼一样的光泽,内心暗暗呢喃。

“拼了不就是蒙汗药么”

“蒙汗药开玩笑本人身为飞天门门主,怎么可能再用那种下三滥的手段”

春暖阁内,同样围聚了一群人。身在首座的许先穿着一身华丽的锦袍,像是在无声暗示自己的身份。

为了和这身份相匹配,他甚至蓄了胡子。乍看上去,倒还真有几分威严,只是偶尔眼中闪现的猥琐,证明他还是那个为众人所熟知的许先。

一听这话,飞天门众人哈哈大笑。

不戒和尚大口啃着鸡腿,道:“门主,你若真如此有魅力,怎么到现在还是老光棍一个”

许先被人在伤口上撒盐,不悦地白了他一眼,道:“你懂什么唐兄弟曾经说过:天涯何处无芳草,春楼一刻值千金。我这种潇洒不羁风流成性的人生态度,你是永远不会懂的。”

见他死鸭子嘴硬,众人笑得更欢了。

事实上,飞天门早已告别了曾经水里来火里去的日子。如今天下太平,百姓日子越过越好,宵小之徒越来越少,大部分时间他们都无事可做。

老门主不知是不是感觉完成了历史使命,竟于五年前退位让贤,而第一顺位继承人王大仙乃是闲云野鹤的性子,不肯接下这沉重的包袱。

于是,许先便成了飞天门的当家人。

如果说这五年来最大的痛苦,便是那个如祸害一般的女人了。

女魔头程采夕早已嫁做人妇,可放着安稳的日子不过,硬是要坚持留在飞天门,从上到下所有门人苦口婆心的劝解,也无法打消她的念头。

于是,飞天门徒们无不期待着唐兄弟努一把力,尽快搞大她的肚子。可老天不美,唐大人一众娇妻接连有子,唯有这女魔头的肚皮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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