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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颂。
金乌。
他们太见过了。
v眉头皱得能打结,似乎也想起过beast吐槽hush又觉得代熹和别人不清不楚。他看向hush,眼神询问了一下。
“那还不明显吗,金乌眼睛都要长在公主身上了。”hush吐槽:“两个人是有点距离没错,而且接触时间似乎也不多,但——唉你们家里自己有女儿肯定就知道了!”
rose:“那我不行,我家的是儿子,而且还在上幼儿园。”
waterloo:“我连长期伴侣都没有,啧。”
alcor想了想:“金乌的确会送公主去医疗区,也会接她回来。两个人走路的时候感觉还算正常,但公主似乎总在发脾气。”
“啊那很正常,你要是接触再多点还会发现你们的公主还要乐此不彼地在秦颂面前秀恩爱。”苏珊说:“经典操作。”
“等等,我不明白。”
polaris说:“为什么会……会这样?”
那是个很俗套的故事。
一定要追根究底,就要到回到许多年前。
“那个时候daisy刚回国没两年,是个新来的,云京话说得带着暹罗味儿,所以哪怕再可爱,还是多多少少被排挤。”苏珊并没经历过那些,都是听代熹或者其他人三两句概括的:“小女孩儿不爱跟她玩,小男孩儿喜欢捉弄她,她每天回家就跟爸爸、家里的保姆和猫猫狗狗聊天。”
hush:“怎么会?她家庭条件那么优越还会被欺负?”
“哪个地方的金字塔尖不排外啊,”苏珊反问:“难道人家打听不出来daisy的出生有很多算计吗?再说c国那么大,云京也不止一个代家,再加上一点派系斗争,对吧。小孩子也很敏感的。”
在这方面,苏珊又显得不那么笨了:“时至今日,也很少有云京的权贵跟外国人结婚的——除非家族已经不在核心层了。”
rose:“这些都是公主跟你说的?”
“是我爸。”苏珊说:“我也有爸妈的。”
“也就是说,公主的存在其实是限制了鲲鹏的发展的。”
alcor将话题拉了回来:“某种意义上,鲲鹏带着公主去彩南也是为了解决她成长环境中的现实困境——在云京她是阶层食物链里的底层,但在彩南,她的地位就有云京和曼市的双重加持,可以做到近乎为所欲为。”
“嗯……或许吧?”苏珊抿了一口酒,越来越觉得alcor说的话有道理:“好像真的是诶!”
“但这和金乌有什么关系呢。”polaris问:“金乌难道是那个时候认识的人吗?”
“啊?不是。”苏珊注意力转回来:“秦颂他是daisy家里保姆的外甥,石姨是他外出打工的小姨。”
“哦吼,大小姐和穷小子是吗。”waterloo说:“经典啊。”
“你语气好奇怪啊。”苏珊似乎对秦颂印象也很好,对其非常维护:“你要是不想听可以先回宿舍睡觉呢?”
waterloo举起双手,展现法国人的老手艺:“我投降,请继续。”
但那的确是大小姐和穷小子的经典戏码。
秦颂家在三线城市的县城里,家庭很不宽裕。从他有记忆起,每天面对的就是醉醺醺的父亲和任劳任怨的母亲。他母亲总是咳嗽,每天带着儿子,推着车去外面卖些吃的用的挣钱,接着在拖着劳累的身体回家后,被丈夫拳打脚踢、抢走一天的收入。幼时的他先是哭,然后一起挨打,再就是沉默,直到他在母亲俭省的养育中抽条长大,对那个一直凶悍的男人亮出拳头。
小小的少年身形不及男人一半,扑在对方肥厚的身体上,像头小狼崽子一样地撕咬那个被称为父亲的畜生。他并没有如想象中击退他父亲,但小男孩儿的反抗点燃了母亲的勇气——他妈妈冲到厨房举起菜刀,嘶吼着让男人放开她的孩子。或许是同归于尽的妻子和悍不畏死的儿子的愤怒震慑住了那个丈夫和父亲,那一次对峙由男人的溃败和下跪求饶结束,而那对母子似乎也发现,一直笼罩他们的问题解决起来没有那么困难。
苏珊:“颂哥妈妈提出离婚了,但……她娘家不同意,软硬兼施地逼迫她继续跟这个家暴男过。”
fox:“为什么?”
“因为如果离婚就要退彩礼,而这些彩礼早就被用来给她弟弟娶媳妇盖房子了。我妈最开始听到的时候差点冲到颂哥老家去撅了他外婆的坟再把扒了他们老家的房子。”苏珊一摊手:“还有更气人的呢。”
秦颂母亲的娘家人说,如果一定要离,那也得再嫁,因为家里没有她住的地方。再嫁的彩礼也得给娘家,补偿娘家因为她离婚受到的损失。更过分的是,他们还不允许秦颂母亲带着秦颂一起走,因为秦颂是秦家的男丁,理应由男方抚养。
哪怕那孩子可能因母亲的离开而被打死。
“所以她妥协了。”
v光听到这里就已经判断出了结果。
是的,秦颂的母亲妥协了。
但这次,她却感觉到了儿子的支持。母子俩一起出摊的时候,秦颂也会帮着帮忙,减轻母亲的重担——小少年并没有因为家长职业不光彩而感到羞愧,反而更有动力去完成老师的作业,将节省下来的时间花在帮助妈妈上。
“虽然童年应该天真的时间压缩得几乎看不见,但也是有好处的。”秦颂后来说:“我很早就知道了挣钱这件事情的重要性,和一点点挣钱的窍门。”
那段时间应该是快乐的,哪怕是人生的长线上只能用点丈量的快乐,却也是秦颂童年难得温情的时光。他放了学就背着小书包去妈妈摆摊的地方附近,如果没人就借着还没落的太阳写作业,如果有人就收起书本,在妈妈需要的时候递上工具或者打包物品。
到了冬天,妈妈会找一个铁桶,买一袋子红薯,在学校后门的拐角处卖给往来的学生家长。她的儿子会闻着香味找到她,然后对着同学招手。
“我妈烤的地瓜可甜了!你们要买吗?抹零!”
秦颂其实期望过的,这种日子可以继续下去,哪怕家里依旧是穷的。可是有一天,他转了很久,也没找到熟悉的味道和身影。
“那个酒鬼老登很久没要到钱,偷了别人家的酒喝,被打了一顿。他躺在家里越想越气,就拿着刀埋伏在阿姨去颂哥学校的路上……他把阿姨杀了。”苏珊叹气:“然后自己去公安局自首,被判了无期,还没到判刑就因为肝硬化死在了看守所。”
事实其实更残忍些。
警方的案卷上,受害人遗体的头部是缺失的。心怀迷信思想的凶手认为死无全尸可以使受害人的灵魂不得往生,因此特意在自首前回了附近的农村老家,将受害人的头部扔到了猪圈里。等到警方赶到猪圈去寻找受害人头颅时,只找到泥泞中带着头发的头皮碎片。
秦颂就这样看着残缺不全的母亲被推进火葬场,抱着最简陋的骨灰盒,在一群争执财产分配的大人中默默离开了殡仪馆。他到了最近的河边,孤身走下河沿,将母亲的骨灰浸在了有些湍急的水流中。
那是条支流,末端会汇入主干,而最终,它将会汇入黄河,奔流向海。
秦颂想,如果妈妈生时这么苦,那么死后也该享受些自由。
那帮人,竟然在刚刚想分遗产的时候,谋划着将她和畜生合葬。
那在当时是石破天惊的举动。
作为将母亲挫骨扬灰的罪人,秦颂理所当然地被亲戚们遗弃,并且筹谋着让刚中考结束的他去外省市打工——他们并不关心秦颂的成绩,也不在乎他的前途,更不会顾念着前来苦口婆心劝说的老师。
“能进一中怎么了?奖励五万块钱打工半年就挣回来了!我还有介绍费哩!”
说着这话的舅舅转头就会秦颂义愤填膺:“你可得听我的——那家人可都是帮杀人凶手的,他们恶着呢!”
在争论中,秦颂看着他的长辈们拿出不知何时的欠条,瓜分走了母亲的遗产,又看着他们唾沫横飞地畅想吞吃他的人生。唯一坚持让他继续读书的奶奶立刻就生病了,不到半个月一命呜呼。秦颂想,他如果不想办法,他绝对会烂在这里。
他忽然想起了他的小姨。
那是他妈妈口中家里最有出息的姑娘,虽然读完初中就进城打工了,但小姨却借口换高薪工作拿回了身份证,在火车站停站时跑上了另一辆方向相反的车,从此和娘家断绝了联系。
但小姨是联系过他妈妈的,在听说他妈妈要离婚之后,小姨打来了电话。小姨说她在云京打工,原本给好心的菜摊摊主打工挣口饭吃,没想到被偶尔路过遛狗的小姑娘夸奖,说她把菜摊收拾得整个菜市场最干净整洁,然后被现在的主家看中,请到家里当保姆。
“姐,云京机会真多,我也没想到我能住这种房子。大门口有警卫,一层就住一家人,又宽敞又干净,每天就做做饭,收拾收拾猫狗,我一个月能拿几千块钱。”小姨说:“等你离婚了,你也来云京。我养你们俩都行。”
秦颂记得那时的妈妈眼睛亮晶晶的,她嘴上说着“那姐赖上你了”,实际上却想着怎么去云京做点小买卖。
但她对云京生活的畅想在刀下终止。
那是深冬。
秦颂在奶奶坟前烧了点纸磕了头,他知道一向硬朗结实的奶奶死得也不明不白。只是他现在没有什么也做不了,他唯一能做的只有赌一把。
或许春日的生机,就在云京。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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