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看着车窗外的夜色,感到一阵茫然。头脑中有一种时空交错的混乱,那遥远的夏夜的回忆再次和眼前的一切重叠,为了对抗来自心底的疼痛,我奋力的关上了心门。
“你没有在听吗?”耳边传来一个陌生的声音,我抬头。
杜渐摇头,然后探过身来,我下意识的往右手边躲避,没想到狠狠的撞到了车窗上。
他摸出安全带,替我系好。
“刚刚你好象很开心。”他说,也许是我粗心,没有听出他语气里有指责的成份。
“因为你最后喝掉了桔子水,”我低着头,“虽然不是很享受。”
他发动了车子,“想听什么歌儿?”
“一首你不会有的歌儿。”
“说说看,叫什么名?”
我摇头,不想说。
他等了一会儿,见我不语,便自作主张的选了一张CD。
我靠在椅背上,闭上了眼睛,他选的是一张轻音乐的CD,其中有两首我比较喜欢的曲子,一首是《寂静的山林》,另一首是《巴比伦河》,如果生命是这两种形态的任意一种,我都会很欢喜。
“我可以见一见疯妈妈吗?”起风了,我看着窗外不停掠过的婆娑树影轻声的问道。好半天没有等到他的回复,我转过头看他,他的眉头深锁,牙齿正用力的咬着下嘴唇。
我几乎忘记了他有多痛恨我在疯妈妈面前对他的折磨,一旦意识到了这一点,我想到的便是立刻道歉。可是自尊心开始做祟,于是我说,“我开玩笑呢,只是想吓一吓你。”
他没有做声。
我不想再招惹他,如果他突然生气,想要责罚我时,再也没有人来解救我。
车内的空气越来越让人难以忍受,我开始感到头晕,没办法我坐好车的时候就会这样,晕车。我发誓,当我买得起宝马的时候,我会另外再配一匹汗血宝马来拉着它,我绝不让它喝着汽油在路上跑。
我想快点回家,回到那可以听见潮声的家。那里有我的花房,我在那里租了三间房子,一间我自己住,另外两间做花房。那里还有我的猫园,二十几只流浪猫生活在我家的后园,每天我会定时给它们投食。我有两只仓鼠,一个叫鸡蛋,一个叫明白,它们相亲相爱;有一只跛脚的总把自己当成猫的快乐傻狗;还有一只傲慢的总认为自己是美人的白猫,它们通通都需要我。
而我需要什么呢?“停——车。”我有气无力的叫,冷汗再次涔涔而出。
一路奔驰的车子应声停在路边,我抓紧时间跳车,一点也不体面的扑向路边一丛矮蒿,开始呕吐,红烧肉和冰其淋之恋,土崩瓦解。
夜晚的风吹过来,带着凉意。惊天动地的呕吐之后,我感到一阵虚脱,再也没有力气站起来。只好安静的蹲在那里,等着力量一点一点回来,杜渐开车门的声音传过来,应该是坐回车子里等了吧,我松了一口气。
“扑楞楞——”草丛里突然传来声响,一个黑影窜出来以后,迅速的消失在夜色里。我惊叫一声,向后退去,接着又撞到什么东西的身上,一声巨响传来,“啊——”我歇斯底里的尖叫着,还想再跑。却被一双大手牢牢的捉住,一个沉稳的安抚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不要怕,是我。”
我控制不住自己,丑陋的回忆令我一面狂乱的摇着头,一面不停的挣扎,“放开我——”
那双手始终没有松开,直到我落到一个温暖的怀抱里。“别怕,别怕。”有人一叠声的叮咛。我慢慢的变得安静下来,然后呕吐过后那种难闻的味道开始变得让人不能忍受。脚下有冰凉的感觉传来,我低头看时,才发现落在地上的是一瓶依云矿泉水。在车灯的照射下,瓶子里水汩汩的流着,我蹲下身子,将它捡起来,人说覆水难收,果然是真的,我用那半瓶水嗽了口,然后洗脸洗手。
杜渐转身从车里拿出一条毛巾递过来,我伸手接了,擦掉脸上的水渍。
“你的衣服一定也弄脏了。”我说。
“不要紧。”他伸出一只手想来扶我,我摆手示意不用,他不勉强,象第一次那样,帮我开了车门,看着我上车以后,再次关上车门。
我半躺在座位上,昏昏沉沉的只盼着快点到家,然后永远也不要再见到这个人了。
他将车窗摇开,将西服脱下来,盖在我的身上,我没有反对,再多说一句话都是在浪费时间,何必呢?
按照我的指点,杜渐终于将我运抵棉花岛的小屋。猫儿们都睡了,只有傻狗小旺坐在院子里尽心尽力的等我,只剩下三只脚的小旺曾经受过人类的残害,对生人十分的警惕和畏惧,难得是对初见的杜渐全无戒备,轻轻的在他的裤角上嗅了两下,便当成了自己人看待。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杜渐看着房间里的单人床问道。
“这是一个王国,还有很多别的生命陪着我。”回到熟悉的家里,我的精神已经好了很多。
“谁来负责你的安全?”他表现出一付不感受兴趣的样子,看来这注定是一个没有幽默感的人。
“一把负责任的老猎枪,还有邻居和小旺。”
“天啊——”他说出一声不知道是赞美还是不屑的话,“我现在明白,刚刚你为什么那么恐惧。”
“不要再说,我已经这样生活了三年。”我厉声阻止他,“要喝咖啡还是马上走?”
“我会和宁林森谈一谈这件事。”
“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严重,告诉我你的手机号码,回到家里以后给我电话,通知你平安返回。”这是我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和一个人分手以后,要求对方回家以后给我电话报平安,我开始在包里翻找我的手机。
两分钟以后,我意识到一件事,——手机不见了。
“
第58章
我停下来,对着茶几上的一盆铁丝蕨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安静的绿色植物用一种无所谓的姿态面对我,于是我告诉自己,至少我遇到了一个还算敬业的小偷,他记得替我拉上了包包的拉链。
“回家以后,打这个号码,82737965告诉我你平安。”我说。
杜渐拿出手机,开始拨号,“你的手机丢了?”
“对,被第三只手借走了。”我故做轻松,手机是罗浩阳买给我的,现在丢了,在我们取消婚礼三周年纪念日这一天。
有没有人象我这样,把一个倒霉日做为纪念日?电话的铃声响起来,不管它,是杜渐打的。
我脱下戴了一个晚上的骨镯,狠狠的丢在单人床上,希望可以当场摔碎它,不然等一下当我疲倦的爬到床上时,它将是离我最近的一个东西。
电话的铃声持续的响着,杜渐已经把手机放回口袋里。
“不用接吗?”他边说边往门口走去。
我瞄了一眼躺在墙角的猫型电话机,“我先送你出去。”傻狗小旺看到杜渐移动脚步,发出一声不快的低鸣,“小旺,快去睡吧。”我拍拍它的头。
“把门锁好,”杜渐伸手阻止我。
“那么,再见。”我抬起头,我们的视线在空中相遇,“记得打电话。”
“好的。”他简单的说,转身走出了小屋。
墙角里,电话的铃声契而不舍的响着,可以想见电话线的那一端一定有一个执着的家伙。我拿起听筒放在耳边,本来想说你好,可是还没来得及说出口,一个气急败坏的声音便从听筒里冲出来,“猴子,你干嘛一直关机,打家里的电话也不接?”
开口之前,我的心里转了千百个念头,最后我说,“罗浩阳,以后别再叫我猴子。”
“我一直这样叫的,以后也不想改变。”电话那一端的声音听起来不是很愉快,我可以想象出罗浩阳的样子,如果我站在他身边,他会一把捉住我,用行动来惩罚我。可是他现在什么都做不了,除了把那句话说得咬牙切齿。
“呵呵呵,”想到这一层,我开心的怪笑起来,“如果你那样叫我,我不会再和你说话。我说的是真的。”
“今晚,你去哪儿啦?”这个自大狂,是时候了,我决定让他知道这根本不关他的事。当然,前提是我得问清楚他下一步要做什么。
“明天你做什么?登顶,还是下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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